9月12日消息,近日,西藏证监局公告称,对刘桂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明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其中刘桂英承担30万元罚款,范明科承担10万元罚款。
刘桂英,女,1968年4月出生,西藏利丰工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住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范明科,男,1987年5月出生,隆尧范氏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中金华茂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刘桂英、范明科作为第六大股东应将与第一大股东的关联关系告知道衡投资和华钰矿业,但刘桂英、范明科未将有关情况予以告知,致使华钰矿业2019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存在遗漏。
西藏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涉嫌违法主体与其他相关主体询问笔录、合作协议、转账凭证以及华钰矿业2019年半年报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刘桂英、范明科未向华钰矿业告知关联关系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刘桂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明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其中刘桂英承担30万元罚款,范明科承担1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华钰矿业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公司拥有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2座生产型矿山,同时拥有1个海外采矿权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4个详查探矿项目:拉屋探矿权、柯月探矿权、查个勒探矿权和桑日则探矿权,其中3个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正在办理中。已探明储量具有大型以上规模的矿山三座,中型以上规模的矿山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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