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傍晚,株洲的肖女士在公共卫生间上厕所时,发现厕所隔缝架设了一台摄像机,拍摄方向正对着自己。
肖女士假装镇定,装作无事走出卫生间寻求同事帮助。随后,肖女士和同事冲进卫生间,一齐抓住正在偷拍的男子并报警。
经警方调查,黄某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寻求刺激,连续两日蹲守在事发地女厕,寻找角度,偷拍上厕所的女性。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在警方要求下,黄某已将偷拍照片、视频全部删除。
警方提醒:偷窥偷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
潇湘晨报综合株洲荷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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