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将有一大波便利化政策。
推介会现场 东方枢纽集团供图
11月9日,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首场推介会暨研讨沙龙在国家会展中心成功举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张杰在推介会上介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能快则快的原则,预计到2025年完成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商务合作区基本功能落地运行。
上海汇在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鹏表示,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是全国首个实行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的新型国际商务合作区,是国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
具体来说,国际商务合作区的便利化政策优势体现在人、物、货三个方面。
便利人员进出
一是境外人员搭乘国际或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无需中国签证,移民管理部门凭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仅开展国际旅行证件核验。
二是国际侧入区的境外人员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
三是国际侧入区的境外人员可在区内申请口岸签证,方便在国内开展商务考察等活动,移民管理部门依法提供相应的便利。
四是境内人员入区实施通行许可管理,移民管理部门会同海关等单位全力保障境内人员入区交流交往的需要。
五是海关对境外人员仅开展卫生检疫,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指定地点具体安排。
便捷行李物品管理
海关对进出区人员携带行李物品按照国际侧“基本放开”,国内侧“严格管住”的原则实施监管。
一是最大限度放开“一线”。对入区的境外人员所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给予充分便利,海关仅开展行李物品的安全准入监管及动植物检疫监管,移民管理部门除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再检查。境外人员在完成商务活动后,可以在区内提前办理出境行李物品的海关申报、离境退税、托运、查验、安检等手续,进一步缩短离境时间。
二是高效管住“二线”。境内人员从国内入区时携带的拟再带出区的行李物品,特别是价值比较高的,入区时要在海关办理登记手续,未登记的或将按照进口管理。另外,境内人员从区内返回国内时,不得携带由境外人员带入区内的免税物品出区。
实施货物高效管理
结合功能定位,商务合作区与境外、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参照综合保税区政策管理。
在“一线”,商务合作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享受免税、保税政策,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在国际商务合作区内,属于保税货物的可以自由流转。
在“二线”,国际商务合作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原则上按照进出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按照出口报关,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出口退税。其中,国际商务合作区内配套商业服务企业,从国内采购的货物,采用卡口登记模式入区,不需要报关。基建物资和运营所需的设备、仪器符合综合保税区入区退税条件的,可按综合保税区政策规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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