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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晚,鹏博士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正式处罚结论成为投资者索赔更为准确的证据,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4年7月31日开庭一次,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上述处罚结论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信息,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鹏博士索赔案,文化长城(300089)投资者索赔倒计时已经进入最后一周,并且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时效问题以及胜诉先例问题,均提醒投资者注意。
2021年9月2日晚,文化长城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文化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二、文化长城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三、文化长城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四、文化长城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五、文化长城2019年7月22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在2017年4月11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时效仅剩下最后一周左右,“过期作废”。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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