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部门刚埋下管道,另一个部门又申请开挖拓宽路面……近期,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引发多地代表委员和市民关注。
有重庆万州市民在当地问政平台上提出,万州城市道路为什么年年挖?一年天然气,一年给排水,一年电缆光缆。为什么每一年都要开挖?真没办法解决问题?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近期答复称,城区管线单位主要涉及排水、供水、燃气、电力、通讯等,这些管线单位在进行管道升级或改造工作时大多数不是本地财政资金投入,而是力争中央或市级的上级资金投入。而上级资金何时批准、批准多少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存在“今年有燃气改造资金、明年有供水改造资金”的情况,导致管道改造项目不确定性太大,无法从根源上进行统筹。今后,该局将尽量统筹开挖计划和集中开挖。
另据重庆市住建委9月18日公布的答复,针对“管线家底不清”“道路反复开挖”“马路拉链”“第三方破坏”等问题,市住建委全力推进“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服务-e呼通平台”建设,该平台通过整合利用各类管线数据信息,推动管线数据在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权属单位、工程建设单位之间“多融多跨”,能有效减少地下管线改造建设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管线破坏。
根据各地近年来的分析,道路重复挖掘问题的背后,有着缺乏规划统筹、难以协同管理等原因。
云南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今年6月在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由于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程类别多,既有住建、交运、水务、交警、绿化等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附属)设施建设及维护,也有水、电、气、网等16家管线运营企业组织实施的管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由于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较多且无统一监管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导致重复开挖现象的发生。
截至2024年4月底,昆明存量围挡1274个,共拆除446个(工期到期完成拆除200个,拆除各类超期、违规设置等围挡246个)。存量还有828个(道路占用挖掘类172个,占比20.8%;在建工地类252个,占比30.4%;收储土地类160个,占比19.3%;创卫遮挡类25个,占比3%;店面装修类9个,占比1.1%;拆迁工程类42个,占比5.1%;其他类168个,占比20.3%)。
昆明方面介绍,该市将建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围挡管理整治指挥中心,将属地政府(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纳入指挥中心管理体系,分层次在市、区建立专家库,搭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常态化组织调度和督导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属地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强化现场指导,对责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追究有关责任;全面落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对工程建设项目、城中村改造、主城区给排水系统治理等全市重点中心工作提前掌握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避免重复开挖,提高建设质量;探索市场化管理、整治措施,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导向钻进铺管、遁地穿梭矛铺管、顶管掘进机铺管、顶管铺管等成熟非开挖技术进行施工,努力缩小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非开挖技术应用差距,提升城市基础建设水平,减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现象,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良好出行环境。
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数据局认为,城市道路管理特别是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有些是普遍性问题,有些涉及属地个性化原因。一是市区开挖频次较高。南湖区作为嘉兴市的主城区,二环内的城区面积较小、城市道路较为狭窄,相对于新区,市政基础设施较为老旧,挖掘抢修较为频繁。二是施工单位施工不够规范。有些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挖掘时,因为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到道路交通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事故。三是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城市道路挖掘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方之间对于施工计划、施工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没有沟通协调的渠道,影响施工进度和整体效果,对于擅自挖掘、违规施工监管处罚没有形成合力。
今年4月,该局曾邀请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通发办、嘉源集团、嘉燃集团、嘉兴电信、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规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城投集团、区电力公司、新嘉街道等部门和管线单位开展会商。大家一致认为,要解决马路拉链问题,必须明确牵头部门,加快事权整合,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独特引领优势,建立与政府部门密切配合机制,实现政企互动,数据共享,施工协同。
南湖区数据局方面介绍,下一步,将会同住建、资规、城管执法、公安交警、通信发展等部门,积极开展南湖区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整治和体系建立探索与实践。一是探索建立“一件事”工作机制。会商会后,该局牵头各参会部门并邀请部分管线单位先行建立微信联络群,通过建群的形式将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和管线单位连接起来,为各部门单位搭建了一个初步的沟通平台。二是制定统一的年度工作计划。基于行业特点,嘉兴市本级成立了通信发展办公室,在通信领域已初步实现了一个部门牵头所有相关单位协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施工。接下去,将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促成各管线单位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的工作计划进行汇总研判,进行深度融合,为科学制定统一的年度工作计划奠定基础。三是建立联合施工机制。根据确保施工安全并尽可能便利施工单位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及时向管线单位提供最新的监管和审批信息,由各管线单位将其他单位在同时段同区域的施工信息及时吸收进其制定的施工方案中,在方案阶段即推广联合施工优先、统一管线布设原则,提高施工质量与工作效率。
值得关注的是,9月10日起,《佛山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暂行)》开始施行。
根据新办法,佛山将对占用挖掘道路施工实行计划管理。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职责通过公开渠道,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征集下一年度占用挖掘道路申请,根据申请编制辖区占用挖掘道路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并做好公示;每年7月份补充征集1次占用挖掘道路申请并对当年度计划进行修订和公示。
根据新办法,同一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计划,应当避免出现同一路段道路重复开挖的情况。在保证施工期间必要通行条件的情况下,针对同一路段,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协调督促多个建设单位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并依法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路政许可。占用挖掘同一路段道路的多个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工序安排,加强占路时长及交通疏解围蔽管理,并对施工范围内的市政管线保护、涉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通疏解等承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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